一、強行轉換:3種情況

 

1、連續12個月或在12個月期間營業額累計達到500萬以上,稅局就會強制要求該申請成為一般人。

 

2、12個月內累計銷售額達500萬的工業企業,需要當月申請為一般納稅人,當月不申請的下個月強行轉為一般納稅人。

 

3、自愿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,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、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,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,不作為小規模納稅人。

 

二、自愿轉換:2種情況

 

1、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,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為主,并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,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;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,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的;

 

2、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、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,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,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,依照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。